近日,国务院决定实施汽车、家电以旧换新,此举成为扩大消费的又一力举。与此同时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,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、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。本报第一时间约请渠道商、厂商、行业专家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前景及产业影响进行深入讨论。
| 施行时间 |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|
| 有效地区 | 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福州和长沙等9个试点省市 |
| 补贴额度 | 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% |
| 5类家电补贴上限 | 电视400元/台,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,洗衣机250元/台,空调350元/台,电脑400元/台 |
| 获取补贴地点 | 在购买地点当场兑付补贴资金 |
| 政府为此投入金额 | 20亿元 |
一级能效空调将占七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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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能效空调将更加普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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